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省属大型现代化皮肤性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省属大型现代化皮肤性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hipf.com.cn/)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nswyrs@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材料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登录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扫描件。2026年应届规培生因规培期未满而未能取得规培合格证的,须提供所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规培结束当年须取得规培合格证;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公开招聘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届满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以适当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考核招聘),将于考核前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环节将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五)公开招聘考试

1.考核招聘岗位

考核招聘免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资格复审: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捺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含学士、硕士、博士)、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含初、中、高级)、执业证书和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按要求复审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等。

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且高于笔试平均分。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内容和形式: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公示期满,不存在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0898-66754523,联系人:王老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宋老师,0898-6672553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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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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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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