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书记员3名,从事刑事、民事、执行辅助工作。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要求的年龄、所需学历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26年8月17日。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 18周岁以上、不超过40周岁,如有法院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男、女不限,已婚、已育优先。
5.掌握招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书记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打字速度每分钟不低于60-80 字,输入法不限,打字速度正确率每分钟不低于80%,速度快、正确率高者优先。
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手续。
9.满足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所在法院存在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
7、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采取隐名代理等方式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实发到手2000元,双休,缴纳五险,享受法定假期,提供早午餐。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抚顺广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46-1号抚顺海关五楼)
3、报名者自行下载附件上的报名登记表,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凭报名表入场。应聘人员自报名到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且保证从报名至招考结束期间不离开抚顺市。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擅自出市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时需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免冠蓝色背景),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1份;
(3)银行部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认证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上机考试,面试、政审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广银派遣微信公众号公布。
5.资格审查:
派遣公司和顺城区人民法院拟于2026年8月24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考试和面试。面试前,派遣公司和顺城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本人及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名者参加考试及面试的资格。
(二)上机考试
考试主要以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录入为主,文字录入限时5分钟。规定时间内按照打字的字数评定成绩。成绩评定后,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上机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上机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谈方式进行。测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机考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后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按照上述不能招聘为书记员的情况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由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通过广银派遣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
(六)聘用
确定聘用后由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派遣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派遣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24-575010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顺城法院招聘报名表.docx
抚顺广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