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文化服务业务开展需要,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公共文化服务岗1名
主要负责: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公共文化空间、图书区日常服务、秩序维护、参观引导、资料整理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单位临时安排的机动工作,协助各类公共文化活动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自愿投身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调度,恪守工作保密纪律,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准入条件: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完成失业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满40周岁至50周岁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2)长期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1年及(含)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
(4)部队随军家属。
(5)本人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公共文化服务实操经验或有文旅场馆服务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岗位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薪资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补贴参照银川市最低标准执行。单位统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工作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8号 宁夏美术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填写完整的《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或个人简历投至邮箱:nxmsgysfwb@163.com,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18:00.
咨询电话:0951-3811343.
七、录用管理
资格审核合格后,按公益性岗位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单位统一管理。
附件:《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