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太原仲裁委员会是太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而组建的太原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秉承"居中守正、秉公贵和"的仲裁理念,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一裁终局原则,公平及时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现根据太原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招聘秘书及秘书助理共计10名,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太原仲裁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太原仲裁委员会是太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而组建的太原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秉承"居中守正、秉公贵和"的仲裁理念,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一裁终局原则,公平及时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现根据太原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招聘秘书及秘书助理共计10名,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太原仲裁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91年以后出生)。

5、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6、秘书岗位要求专业为法学等法律相关专业,秘书助理岗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7、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宣传,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

2、负责法治服务企业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协助仲裁庭处理仲裁案件的程序工作,协助仲裁庭开展仲裁案件审理工作;

4、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

5、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9月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tyrcdsckspj@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太原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明扫描件;

(4)学位证明扫描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

(6)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期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7)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材料一起以压缩文件形式,命名为"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会邮件通知参加后续招聘流程。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最终聘用人员由太原人才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2、若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1-4938623

太原人才大市场

2026年8月

附件:太原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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