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本领、促进实现就业方向,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2026年毕业)在校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2年内,在申请见习岗位时且见习期间处于未就业状态;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是指毕业年度1月1日起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在校生;登记失业青年是指在申请见习岗位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法学类专业优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岗位名称:见习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部门负责人安排,协助开展业务辅助、资料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见习人数及时间
见习人数:27人
见习时间: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起3-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15日,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见习对象通过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s://gzggzpw.gzsrs.cn/)首页右侧上方“注册”个人用户账号。实名认证通过后,可在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首页“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方“用户管理”下拉菜单个人中心的“个人主页”页面,进行各项信息维护,并进入简历中心创建并完善个人简历。创建简历后,见习对象可在“高校毕业生专区”进入“见习个人意愿登记”页面,进行意愿登记、开展见习岗位投递。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费2200元/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工作日提供早餐和午餐,餐费自理;不提供住宿。
六、录用相关事宜
(一)报名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查看简历,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专业条件、报名顺序、匹配程度等情况,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解并确认,人数招满后即截止招募,请各位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组织拟确定见习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与体检无异常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联系部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57-82991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