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柔性引进公告

文章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2026—2035年)》,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健全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省外引才引智。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以紧缺岗位为重点,面向省外为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及未评定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柔性引进“好医生”23名(可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 二、应聘条件 柔性引进“好医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2026—2035年)》,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健全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省外引才引智。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以紧缺岗位为重点,面向省外为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及未评定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柔性引进“好医生”23名(可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

二、应聘条件

柔性引进“好医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202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已与海南省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或已在海南省内缴纳社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任职资格。

“好医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聘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三级医院的学科带头人或担任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省级医学会专科副主委以上职务的主任医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应聘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工作经验;

4.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当具备《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优惠待遇

(一)优惠政策。根据《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等文件精神,柔性引进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评奖申报方面享受优惠待遇。聘期在2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满3个月,经认定获得《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在购房、购车等方面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工作补助。柔性引进人才工作补助依据人才医学领域行业领导力、专科诊疗技术水准、科研临床成果实绩、在岗履职贡献以及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程度等开展综合评审认定;经综合评估达到对应层级能力水平的,参照相应层次标准核发年度工作补助(税前):综合评定达到A类层级水平的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综合评定达到B类层级水平的每年工作补助25-30万元;综合评定达到C类层级水平的每年工作补助20-25万元;综合评定达到D类层级水平的每年工作补助10-20万元;综合评定达到E类层级水平的每年工作补助6-10万元;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承担。柔性人才服务满一年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级财政按工作补助的40%对柔性人才给予奖励(税前),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卫生健康委、卫人就业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的《2026年度柔性引进“好医生”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chenlizhi@hainan.gov.cn,可申报1-2个岗位。同时将资格审查内容复印件编序号(机打或手写)胶装,采取邮政特快专寄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4.联系方式:0898-65332511。

5.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0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608室,邮编:5700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须提供以下内容全部复印件

(1)海南省柔性引进“好医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历次教育经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历次教育经历带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本人信用查询结果;

(6)执业医师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文件、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截图或在本省省级人社部门官网查询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截图;

(8)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材料;

(9)以“三级医院的学科带头人或担任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省级医学会专科副主委以上职务的主任医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条件报考我省三级医院岗位的,须提供学科带头人或科(副)主任任职等佐证材料;

(10)临床医师提供3份完整临床病案;疾病预防控制医师提供3份流行病调查报告或3份应急处突情况报告;技师提供3份本人关于专业技术应用、推广或创新的分析报告,每份不少于1000字;药师提供3份本人独立撰写的药物治疗方案、门诊处方点评、病历点评或药学监护、实验室技术研究分析等材料,每份不少于1000字的;

(11)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方式方法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反馈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由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并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同步开展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形,由市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并追回工作补助等相关待遇,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办签订聘用协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按照《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签订聘用协议。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二)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全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98-65321979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度柔性引进“好医生”岗位表

2.2026年度柔性引进“好医生”报名表

相关附件
1.2026年度柔性引进“好医生”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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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度柔性引进“好医生”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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