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7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年龄条件。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ljit.edu.cn/rczp.ht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博士教师岗位)》(附件2)中所报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用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或信息不全、内容有误等问题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2.网上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满足岗位要求情况并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查结果。

(三)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学校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博士教师岗位)》(附件2)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材料。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学术汇报答辩、教学能力考核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ljit.edu.cn/rczp.htm)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ljit.edu.cn/rczp.ht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ljit.edu.cn/rczp.htm)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毕老师 0451-88028904

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0451-88028205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教师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博士教师岗位)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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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博士教师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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