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保障各科室、各部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条件
二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明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服从医院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公布为失信人员的;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为名的文件发送至邮箱157800446@qq.com。未在规定报名时间、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或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严谨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具体包括:
(1)《天全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下载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须在有效期内);
(3)报名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可通过“公安一网通APP”在线申请下载);
(4)报名时提供个人征信记录一份。
3.报名咨询:地址为四川省天全县城厢镇安居南路4号,天全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835-7332755。
4.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科室、部门实际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具体方式,详见《天全县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
报考足踝科临床医师岗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报考脊柱科临床医师、上肢科临床医师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意愿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意愿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低于5:1的岗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 :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最后考试总成绩。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低于3:1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政策性加分
(1)加分对象。报考脊柱科临床医师及上肢科临床医师岗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予以优先考虑。
(2)加分标准。设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入围面试后面试成绩再加3分;仅开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直接加3分。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人事科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医院用人实际,经编外人员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可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对部分岗位及报考人员进行统筹调剂,调剂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医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到岗进入拟聘用程序,进行岗位试用考核,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邮件、电话、短信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通知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岗位调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调配的,医院有权不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报考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未经医院批准自行提出科室岗位变动的,或不服从医院后续岗位调配的,将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3年内未取得本专业资格证书、无法在本专业依法从业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至医院下一次招聘工作开展前,期间如因医院工作需要,需补充招聘相关专业人员,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招聘,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充聘用。
4.报名表下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