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各大医院招募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2025〕111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现公开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中医院等单位招募青年见习人员的通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和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均可报名。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2025〕111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现公开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中医院等单位招募青年见习人员的通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和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均可报名。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10月1日---10月7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无法报名)

(二)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护理岗位资质证书

2、失业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可到东梁人社局大楼511室办理);

(3)护理岗位资质证书。

(三)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1室

咨询电话:0475-4777591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250元,并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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