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北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由省国资委统一监管,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杏路26号,主要从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热及地下水勘查;固体液体矿产勘查;地基检测,结构检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施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公司资质健全、设备先进,能够在勘察、设计、施工、测绘、检测等领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现根据公司发展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北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由省国资委统一监管,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杏路26号,主要从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热及地下水勘查;固体液体矿产勘查;地基检测,结构检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施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公司资质健全、设备先进,能够在勘察、设计、施工、测绘、检测等领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现根据公司发展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2026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重大违纪劣迹及不良职业信用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入职体检标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或曾被所在单位处分过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在河北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站(www.hbdkjt.cn)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采取投递简历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流程:下载附件2《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诚信应聘承诺书》,填写好之后,在报名表上张贴个人1寸免冠照片,连同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bdqwl20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筛选简历,确定人员名单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或面试。请应聘者务必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并畅通。笔/面试当天需携带已提交扫描件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四、选拔考试

(一)初试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初选、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电话(电子邮件)通知确定的笔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

1.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并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结合背景调查、资格初审情况,按1:1比例确定复试候选人(集团另有指定复试候选人数量的除外)。

2.可免去笔试的情形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985工程、211工程)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高层次人才,可免去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2)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免去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二)复试

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并对复试候选人应聘材料进行二次核验,资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成绩按4:6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复试合格者确认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其他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录用

体检合格者收到录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录用。

八、其他

(一)档案转入

新员工须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按照集团及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集团人力档案室。档案专员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情况,公司将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定岗定薪。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及时查收短信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1.提供的应聘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

(四)公司承诺为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有关信息保密,相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十、监督

公司纪检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对招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电话:王女士19931689887

监督举报电话:0316-5910209

附件:1.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https://docs.qq.com/doc/DTFFuZmpRQ1FxR3JU

2.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https://docs.qq.com/doc/DTE9wQXlNT1VzaUls

3.诚信应聘承诺书

https://docs.qq.com/doc/DTERpTHRSbHVWSWFj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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