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公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通过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shk.gov.cn/)和“沙河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沙河口区各街道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配合民警从事协助警务勤务及治安巡防等辅助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公益岗50人,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及相关内容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经认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4.报名人员户籍在沙河口辖区。不可以担任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具有投资人身份,包含董事、总经理、监事监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报名人员个人名下不得持有车辆营运手续;
5.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的协助警务勤务工作及治安巡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人员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报名。领取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大连市巡防队员登记表》,同时按要求准备相关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持《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持《大连市巡防队员登记表》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条件经盖印确认后将上述两表及相关审查所需材料返回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之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3份;
2.《大连市巡防队员登记表》3份
3.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
7.保险缴费明细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名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未填写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及提供联系方式无人应答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咨询电话:39771048
(三)人员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综合素质、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精神面貌等,同时了解和评判职业适应度和心理健康状况。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4.面试成绩通过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通过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
2.对报名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其表现。考察和资格不合格,取消上岗资格。
3.体检者根据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巡防办公室电话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名者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拟招聘人员身份,并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招聘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与管理
(一)签订协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按规定予以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具体工资标准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
报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3号(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一楼巡防办公室)
咨询电话:3977104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附件1:《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附件3: 《大连市巡防队员登记表》
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