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教师,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共招聘全日制就业见习教师4名,具体岗位如下:
语文教师:2名;
数学教师: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事业工作;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阳光自信、组织能力强;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没有参加就业见习基地活动的经历。
(二)具体对象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我省18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实习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则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或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
三、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见习补贴等相关待遇按就业见习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执行,见习期间不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保。
四、报名方式
1.将个人材料【身份证(写上手机号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则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或失业登记证明等】的电子档或照片,打包发送至:ht23611027@163.com。邮件名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填写。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
五、面试方式与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一)面试方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面试方式以学校通知为准,可采取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
(二)时间和地点2026年11月11日上午8:30持相关资料到儋州市海头镇中心学校参加面试。
(三)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则提供);
4.无违法违纪证明(被录用后提供)。
六、见习安排
1.见习期限:最短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见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参与教学辅助、班级管理、教研活动、课后服务等工作;
3.见习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或见习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谨防诈骗;
3.未尽事宜由儋州市海头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儋州市海头镇中心学校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