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盘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23人)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盘龙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盘龙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开展盘龙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3人,详见《盘龙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

为进一步加强盘龙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盘龙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开展盘龙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3人,详见《盘龙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①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②在部门、街道或社区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人员、社会学相关专业或具有社区就业见习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有吸毒史,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伪造证件、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

8.被解聘未满5年的原社区工作者;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予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流程开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限报1个街道,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网址:www.ynkszp.com)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环节,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成功后请考生自行关注“滇岭考试”公众号,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8:00。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盘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户籍、居住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上传);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扫描件(申请放宽条件者必须上传);

7.工作证明及年度考核材料(申请放宽条件者必须上传);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街道。招考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可能因审核不通过而错过报名终止时间,导致丧失报考机会。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6日9:00-11月7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9:00-10:30。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基础党务知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足1:2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招聘街道组织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沟通和协调应变能力,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街道进行资格复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递补。

(六)选岗

各街道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本街道公布的空缺社区岗位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按照优先原则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聘用

通过招聘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收到举报问题的,由区委社会工作部核查处理;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与拟聘用人员在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管理体系。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岗位调剂

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分配至报考对应街道,各街道可根据工作实际在社区间统筹调剂使用,聘用人员应当服从岗位调剂。

四、相关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照盘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缴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71-63926465

(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

附件1:盘龙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docx

附件2:盘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盘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相关附件
附件1:盘龙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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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盘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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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盘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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