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42名公告

文章摘要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是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分中心、国家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疗和产科亚专科建设单位,河北省母胎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更年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是河北省产科质控中心、石家庄市妇产科质控中心和新生儿科质控中心。医院拥有谈固院区、中山院区、高新院区三个运行院区,总占地面积114亩,建筑面积17.1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96张,2025年门急诊量189.36万人次,出院量6.76万人次,分娩量33168例,医院分娩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是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分中心、国家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疗和产科亚专科建设单位,河北省母胎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更年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是河北省产科质控中心、石家庄市妇产科质控中心和新生儿科质控中心。医院拥有谈固院区、中山院区、高新院区三个运行院区,总占地面积114亩,建筑面积17.1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96张,2025年门急诊量189.36万人次,出院量6.76万人次,分娩量33168例,医院分娩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11月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11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官网(https://www.sjzfcyy.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ef4e7d40fd66bf0c

提醒: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2:00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流程

(1)应聘者在报名开始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网站首页《报名须知》,全面了解本次招考政策、拟报考岗位条件与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网站提示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上传。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请按规范填报、选择各项报名信息,电子照片、证明材料须按照系统要求上传,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5)应聘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

(6)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应聘者务必牢记报名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多名应聘者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应聘者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三)笔试

1.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政策法规等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通知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结束次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证明等。如:要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需提供无缴纳社保证明。

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一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官网公示。

(五)面试

面试考核考生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次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本人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

(七)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加试确定。

(八)体检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九)考察

招聘单位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在同岗位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81773

监督电话:0311-85281632

技术咨询:0311-85086033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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