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经贸学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3人公告

文章摘要

福建经贸学校是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较强纪律意识、保密意识,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寒暑假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3.年龄:35 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0日后出生)。 4.

福建经贸学校是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较强纪律意识、保密意识,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寒暑假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3.年龄:35 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0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相关资格、学历、证书取得认定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处理限制期限内;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大类

学历

其他要求

1

粮检实训室管理员

1

化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或具有粮油保管员五级及以上证书

本科及以上

1.熟悉粮油检测、化学实验仪器操作与维护;2.可承担相关化学、粮油检测专业实训课程辅助教学工作;3.具备实验室安全管控、试剂耗材管理相关经验优先。

2

经管系综合实训管理员

1

经济学、管理学大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计算机各类

本科及以上

1. 能够统筹多间专业实训室 日常运维、设备台账管理;2.熟练落实实训全流程安全管理、实训耗材出入库管理;3.有职业院校实训管理经验或相关专业实操经验优先。

3

体育场地器材管理员

1

教育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本科及以上

能够独立完成器材入库登记、定期盘点、器材维修、场地安全巡检、大型活动器材统筹等工作,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备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同时在福建经贸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面试通知等信息,主要通过报名预留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1月2日,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邮件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全套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姓名+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523133867@qq.com。

报名材料清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如有);

4.《福建经贸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签字扫描)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提交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应留意邮件回复确认报名材料接收情况并在报名后主动与学校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已接收;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学校办公室对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六、体检及聘用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面试、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经贸学校官网、学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用工形式、合同与待遇

1.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拟聘用人员与具备资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福建经贸学校工作,由学校负责日常岗位管理、工作考核。

2.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编外聘用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99号

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

邮编:362013

电话:房老师0595—22797338

E-mail:523133867@qq.com

附件:福建经贸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经贸学校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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