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1人】

文章摘要

为优化县直机关单位人员结构配置,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提升行政服务和公共管理效能,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单位选调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公务员21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鄱阳县各县直、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经公务员考试录取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为优化县直机关单位人员结构配置,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提升行政服务和公共管理效能,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单位选调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公务员21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鄱阳县各县直、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经公务员考试录取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结果不计入);

5.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1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后影响使用的;

4.按照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三龄两历”、进入机关单位渠道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7.从事涉及国家机密工作,尚未解密或解密后未满保密期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中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3日—11月6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委6楼)。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材料

1.《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按照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选调单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职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各选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1;同一职位选调计划数超过5人的,可放宽至2:1的比例开考。未达到所需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及岗位适配能力。笔试时间拟定11月中下旬,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逾期未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2:1的,按1.5:1确定面试人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由县委组织部从本职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当职位实际笔试有效成绩只有1人的,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岗位中入围面试最低分数。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优先确定考察对象;若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选调单位负责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后再作处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试用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任职定级等手续。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鄱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有关选调职位咨询事项,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鄱阳县2026年县直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3-6669506(鄱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鄱阳县委组织部

2026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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