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大兴区区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储备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有情怀的优秀年轻企业人才队伍,经研究,大兴区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开展2027年度“聚贤工程”定向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预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结合各区属国有企业实际经营需求,计划设置职位31个,招聘4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涉及综合管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法律事务等多个学科大类。具体岗位信息,待正式公告发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大学等4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2.北京交通大学等25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3.北京工业大学等20所北京市属高校高精尖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4.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6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研究生学历学位、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相关学校(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在北京市大兴区长期发展;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招聘企业和职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6.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参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
7.国(境)内相关学校(学科)就读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8.截至2027年6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
(4)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1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招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确定最终招聘人员。各招聘范围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可以通过公招网“大兴区2027年度‘聚贤工程’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模块查阅。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计划在可在2027年2月中旬开展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公招网考生报名管理系统。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要完整、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承诺。
(3)报名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个人信息表(待正式公告发布)、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业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以及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表彰、奖励等,应当在报名时上传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开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在体检、考察(背景调查)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配套政策
(一)薪酬保障
薪酬参考市场标准。工作满一年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各招聘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及个人表现,可相应调整薪酬福利待遇。非京籍生源毕业生,一般入职满一年,符合政策条件且工作表现优异的优先协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一般入职满三年,符合政策条件且工作表现优异的优先解决进京户口。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才“青年公寓”等保障政策。
(二)培养管理
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制定专项管培生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培养。培养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包含试用期1年。培养期分三个阶段进行轮岗锻炼:一是在区属国企内设部门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二是在区属国企二级企业协助主要领导工作或轮岗到其他主要业务部门,时间一般为1年;三是到区直单位或镇街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三)锻炼成长
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统一入库管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适时进行选拔任用。对符合政策条件且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培养潜力、愿意长期稳定在大兴奋斗发展的,可交流调任至区内党政机关工作任职。
五、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公招网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考生报名管理系统,保持通信畅通。
岗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岗位咨询电话待正式公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下午14:00-17:30,010-61298623(区委组织部)、010-81296234(区国资委);
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010-68771376,010-68771374。
附件:相关学校及学科名单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