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青州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招聘2名协勤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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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青州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协勤员招录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5年11月19日讯为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协勤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 ...

  2015年山东省潍坊市青州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协勤员招录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5年11月19日讯为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协勤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由于需要长期在高速道路路面执勤等,男性优先;

  (七)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工作职责

  协勤员系为青州大队提供辅助管理、服务的专门人员,主要从事卡口拦截、路面执勤、警务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三、工作条件

  协勤员工作地点远离市区,常年工作在路面一线,工作强度大、危险性高、环境艰苦。由于工作特殊性,实行轮班工作制,协勤员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要按照大队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轮班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至22日

  (二)、报名地点: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地址:山东青州高柳镇青垦路188号(青州西收费站南50米路西)

  (三)、报名方式:现场填写《协勤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须提供);

  7、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两个项目进行,按照1:1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

  面试使用结构化通用性试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驾驶技能测试采用实战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审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到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严格政审。11月23日前将《拟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报支队。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复印件,彩色照片、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材料、政审材料等由大队留存。

  七、聘用形式及待遇

  由济南“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与协勤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队工作,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协勤员每月工资不低于济南市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约2626元,含个人应依法缴纳的“五险一金”)。协勤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八、其他

  本简章由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姓名:宋亮,座机:0536-3862356,手机18953656766。

  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一支队青州大队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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