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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海城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根据鞍人社发【2024】20号文件关于修订《鞍山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岗位开发情况,经海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海城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海城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岗位名称 后勤保障 招聘人数 1人 招聘要求 35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大专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单位地点 辽宁省海城市八里镇钟李线1号 岗位工资 2080元 工作内容 复印、打字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中共鞍山市委党校实际需要,拟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公开招聘33人公告

01公开招聘护士 2026年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或“医院”)面向2024-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护士33名。 02招聘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对选聘方案、时间安排、招聘条件、人数、结果等进行公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二)责任追究原则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监督组、资格审查组、笔试组、综合测评组、面试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三)竞争择优原则 通过理论考试、综合测评、面试等环节,对个人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时间安排

辽宁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立山区中小学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拟招聘事业编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师范类院校且为师范类专业的2026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师范类专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辽宁鞍山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鞍山市卫健委联合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6年度鞍山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年鞍山市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名额15人。 报考考生须通过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完成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经招聘考试合格,定向至乡镇卫生院完成入编定岗,纳入编制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 一、招生计划

400人丨鞍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00名,其中男性350名,女性5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鞍山市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开展鞍山市“名校优生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需要,拟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3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辽宁鞍山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含)至2008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特殊急需紧缺专业的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辽宁鞍山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含)至2008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特殊急需紧缺专业的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辽宁鞍山海城市招聘32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关于开展鞍山市“名校优生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海城市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工作需要,经海城市委、市政府批准,拟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