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 - 第3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第十四条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