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劳务派遣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1年6月11日至2008年6月11日期间出生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00至2026年6月18日18:00。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报考职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82687081@qq.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查询截图;
4.近期免冠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
5.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在进入面试前需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应急应变及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聘用制审判辅助职位的适配程度,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暂定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时间和机构另行通知。
2.考察期间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提供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聘用及签订合同
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全程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826-2883925。
本公告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2-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职位表.docx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