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33人公告

文章摘要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作为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全面发展的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医院致力于立足山西、辐射全国,以培养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口腔医学人才为目标。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我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招聘33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口腔医师岗位》(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护理岗位》(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作为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全面发展的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医院致力于立足山西、辐射全国,以培养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口腔医学人才为目标。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我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招聘33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口腔医师岗位》(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护理岗位》(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实验技术员岗位》(附件3)、《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管理岗位》(附件4)的要求为准。(附件1-4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8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报考者和毕业院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4.未取得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流程

本次考试招聘公告与拟录用公告于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xmu.edu.cn/kqyynew/)通知公告专栏中发布。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需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2026年6月30日18:00

报名网址:

https://web.91kaoxin.com/835d850cba1390e9/home/p135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报名,填写并提交《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科研成果、执业证、规培证明(2026应届毕业生由规培单位出具证明)、与岗位相关《工作证明》(见附件6)、本人手写签字版《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本人手写签字版《报名表》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系统“学习经历”栏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2026年7月2日18:00

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30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30日18: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报名系统发布笔试成绩查询暨资格复审公告,通知考生线下递交资格复审资料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规培专业为中医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第二阶段专科培训证明(须体现科室名称及对应培训时间)。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由医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6年7月3日9:00—2026年7月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以下简称实操)

口腔医师岗(口腔内科/口腔全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正畸)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0×100×60%+面试成绩×40%。

护理岗(硕士护理、本科护理)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满分200分,面试、实操分别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0×100×6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20%。

实验技术员岗与管理岗(实验技术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非医))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0×100×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分数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届时请关注笔试公告。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采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实操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报名系统网址中公布。

3.实操

护理岗位增加实操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践技能操作水平。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医院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医院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医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政治审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等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公示期后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者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1-4690700

咨询电话:0351-4690131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8710143876

咨询、监督、技术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口腔医师岗位》

2.《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护理岗位》

3.《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实验技术员岗位》

4.《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管理岗位》

5.《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6.《工作证明》

7.《报考诚信承诺书》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2026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口腔医师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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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护理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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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实验技术员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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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管理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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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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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工作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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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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