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各位2026届毕业生: 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关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帮扶我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过渡就业、积累科研实践经验,学校发布《吕梁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面向我校2026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校内科研助理岗位,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公布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报名。 一、聘用岗位、对象、人数及聘期 (一)聘用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协助做好我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专业助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我校2026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优秀毕业生。

各位2026届毕业生:

为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关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帮扶我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过渡就业、积累科研实践经验,学校发布《吕梁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面向我校2026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校内科研助理岗位,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公布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报名。

一、聘用岗位、对象、人数及聘期

(一)聘用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协助做好我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专业助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我校2026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

科研助理岗位共6人。其中特色植物资源化学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人,吕梁智慧矿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人,晋绥研究院1人,科研与学科建设部1人。

(四)聘期

聘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原则上2027年1月1日之前不能离职,如在此期间签订三方协议正式就业,可与学校协商离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7.应聘人员只限于已取得我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

8.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

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为2000元/月。

(二)保险

我校为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三)其他待遇

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聘用期间住宿由学校负责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各招聘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

(1)《吕梁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各平台的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部门与科研与学科建设部负责所有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推荐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未就业毕业生:学生党员未就业毕业生、曾担任学生干部的未就业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未就业毕业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由各招聘部门和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部门根据日程安排,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需报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和人力资源部,并在校园网公示。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各招聘部门单独从高到低按具体推荐数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或由应聘人员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学校相关会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力资源部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各招聘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我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聘用协议在聘用之日签订。聘期内有以下情形者,解除聘用。

1.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2.违反国家、省、市、区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人力资源部和各招聘部门负责人。各招聘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辛老师、白老师。

咨询电话:0358-338907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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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吕梁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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