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中卫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依托中卫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资源,中心打造了“一中心、三平台”的功能布局,是集托育服务、新生儿母婴照护、特殊儿童康复、教学科研、托育行业业务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一中心”即区域性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三平台”分别为行业指导与人员培训平台、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与支持平台、托育服务创新研发与标准输出平台。
中心坚持公办普惠、医育结合、示范引领、全域赋能的发展原则,由中卫市妇幼保健院组建儿科、儿童保健、中医科等专科医疗保健团队,通过定期巡诊、联合会诊、幼儿健康体检、膳食营养指导、儿童生长发育评估、生长发育迟缓康复训练等服务方式,构建覆盖全周期的婴幼儿健康保障体系。中心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以南、兴云大道(原宁钢大道)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向北400米。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托育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服务工作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托育服务事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共同为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岗位需求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二)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应聘人员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好,奉献意识强,热爱托育服务工作,工作认真踏实,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6.服从工作分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被政府机关(单位)辞退的非公职人员。
6. 存在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性侵害、拐卖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托育从业人员从业禁止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公示信息均通过“沃管家(宁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所需材料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应聘者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核结束后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因应聘者未领取准考证而错过笔试的,按放弃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由招聘小组组织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前1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或提供联系电话号码错误的,电话通知3次无应答者视为放弃应聘。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成绩公示: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报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分析评价,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回避制度。
2.对考察合格人员通知其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岗位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中卫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岗前培训,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具体标准参照市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3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回避。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本次招聘由沃管家(宁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现场报名:
(1)携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免冠一寸照片到沃管家(宁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沃管家e生活二楼(三合家园东门口)
(4)咨询电话:0955-6501199、15309563996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并建立压缩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389989203@qq.com
注:报名人员要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为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附件:
报名表(招聘).docx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3张免冠一寸照片,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截止时间9月9日下午6时
3.报名地点:沃管家e生活二楼(三合家园东门口)
4.咨询电话:0955-6501199、15309563996.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并建立压缩(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389989203@qq.com。
注:报名人员要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为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