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人,其中高中15人、初中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2026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人,其中高中15人、初中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2026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身体和心理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有一个学段与报考科目所学专业一致);

7.考生须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8.服从学段调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6日至10月16日上午11:30。

2.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exam_detail.html?$$id=2105102759002079233$$。

3.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6届、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到的带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7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到的带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2027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承诺书(附件4)。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

2026届、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7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并提交承诺书(附件4)。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7)2026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上传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6)。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1.招考单位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2026年10月16日11:3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确认或确认后无故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及笔试。面试及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现场说课,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及对应学段的专业知识。

(3)笔试分数线: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4)笔试成绩公布: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如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招考单位确定。

如有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和岗位排名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入围人选按招考单位有关要求和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与工作人员核实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交《承诺书》,如不履行承诺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考察

按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察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政审期间因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政审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另外一家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结束后,经集体研究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核。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纳入我县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离本系统或本县。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四)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五)2027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承诺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2027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英语岗位未取得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的需承诺于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并提交承诺书(附件4);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1526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763721,0898-667191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2.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承诺书

5.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相关附件
1.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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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下半年公办学校学科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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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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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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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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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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